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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引导增强对特定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
发布时间:2014-06-28 09:52:08

 

        一、完善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一是做好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刑释解教人 员等就业困难群体,财政设立担保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向其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支持。2013 年 中央财政拨付贴息奖补资金 95.41 亿元,同比增长 55.42%。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2013 年 9 月,财政部会 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3〕84 号),进一步 明确政策支持对象,严格政策执行标准,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3 年,政策支 持约 1000 亿元贷款发放,按照人均贷款 5 万元测算,帮扶超过 200 万困难群体创业就业,在服务社会和谐 稳定大局、改变社会就业理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成为帮助困难群体脱困致富的“加速器” 和培养各类人才的“孵化器”。

        二、加大金融扶贫力度

        一是做好扶贫贷款贴息工作。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 制的通知》(国开办发〔2008〕29 号)要求,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贫贷款贴息,2013 年累计安排贴息资金 5.6 亿元,计划引导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约 144 亿元,资金放大倍数约为 25 倍。二是探索扶贫资金运用 新模式。自 2006 年起,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引导贫困村内农户以入股方式投入自 有资金,在贫困村内设立“互助资金”,满足村内农户的资金需求。截至 2013 年末,中央财政已支持 5000 多个贫困村发展了互助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农户面临的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加快了农村贫困群众 脱贫致富的步伐。

        三、支持林业产业发展

        对林业贷款实行贴息政策,支持林业产业发展,2013 年累计安排贴息资金 12 亿元,带动 398 亿元贷款投入林业发展,优化了林业产业结构,促进了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