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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9-03-24 16:20:19

引子:首次明确提出逐年增加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财政投入,首次将小企业创业基地纳入我省产业园区发展相关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范围;把发展中小企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首次建立省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多项利好政策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正式出台。这是四川出台的第一个全面指导全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将对四川几十万家中小企业带来浓浓“春意”。
      《决定》提出“三个明确”
      《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即着力发展为大企业大集团配套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着力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着力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融资担保、科技创新、生产要素配置等综合服务。力争到2012年,每年新增规模以下企业15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00家,培育发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200个,小企业创业基地200个,使四川中小企业数量、规模和效益迈上一个新台阶。
      《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十一项重点工作。即重点推动全民创业,大力发展规模以下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特色产业,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围绕大企业大集团配套发展,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训,建设一批中小企业发展基地县,提高中小企业对外开放水平等。
      《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加强信贷支持、拓展融资渠道、完善担保体系、鼓励全民创业、推进产业升级、支持自主创新、强化配套发展、实施品牌战略、支持要素配置、加强权益维护、建立激励机制等十三项。

      《决定》在十一大领域政策创新
      (一) 在财政支持上。一是逐年增加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财政投入。二是各级政府要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三是实行中小企业商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
      (二) 在税收优惠上。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中小企业,按有关规定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 在信贷支持上。一是加大银政企互动合作力度,积极探索金融信贷创新途径,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融资产品和服务创新,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开设优质客户“绿色通道”。三是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四是制定统一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或评分标准,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或评分制度。
      (四) 在解决融资难上。一是积极稳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二是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加大对小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三是积极推动村镇银行试点工作,提高对农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四是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上市工作。五是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开展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和信托产品等直接融资。
      (五) 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上。一是建立中小企业担保风险补偿机制,设立省中小企业担保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二是大力发展会员制担保机构,探索在小企业创业基地、园区、产业集群中形成多方联动的中小企业担保融资新机制。三是继续在全省推广资阳“政府+银行+信用促进会+担保机构+企业”的五方联动机制,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平台,建立合理的银企担合作风险分担机制。
      (六) 在鼓励全民创业上。一是鼓励和指导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等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二是将小企业创业基地纳入我省产业园区发展相关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范围。
      (七) 在产业升级上。将充分利用国家和省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技术信息、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产业升级服务体系。
      (八) 在自主创新上。一是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二是加强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产学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搭建省级中小企业专利技术网络交易平台。
      (九) 在配套发展上。一是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大集团,开展协作配套;围绕龙头企业,延伸和壮大产业链;围绕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集群。二是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围绕其上下游产业链提供协作配套,拉长产业链和产品链,形成特色产业集群。
      (十) 在要素配置上。一是选择一批“小巨人”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纳入省重点运输企业保障名单,在物资运输上重点倾斜,在能源供应上重点保障,在土地审批和土地供应等方面优先支持。二是企业用地选址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国有土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灾后重建实施规划的项目,由各地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用地。
      (十一)组织领导上。建立省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